我要入会
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- 会员名录 - 我要入会

    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;

    (二)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;

    (三)对不批准入会请求的单位,协会应书面说明理由,申请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保安监管部门申请复议;

    (四)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
    第十九条 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

    (一)本协会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    (二)参加本会的活动;

    (三)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
    (四)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    (五)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;

    (六)反映保安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,提出意见和建议;

    (七)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有取得协会协调帮助的权利。

    第二十条 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
    (一)执行本协会的决议;

    (二)维护本协会合法权益;

    (三)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;

    (四)按规定交纳会费;

    (五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    (六)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有关保安服务管理的规定。

    第二十一条  会费缴纳的标准:

    (一)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;

    (二)副会长、秘书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
    (三)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
    (四)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。

    第二十二条 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,视为自动退会。

    第二十三条  会员如不遵守本章程,本会将提出批评、教育;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